2020年春节期间淘宝网卖家物流时效激励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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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冠状病毒的原因,淘宝平台也对卖家物流的时效性提出了奖励的政策,如果各位能够很好的将这些规则掌握好,还能够争取获得淘宝给予的奖励呢,下面开淘小编就具体为各位阐述这方面的内容。

    淘宝规则

      疫情紧急,为尽可能得满足淘宝用户春节期间的生活需求,淘宝拟对截止2020年1月29日尚未完成发货,但在春节期间有意愿积极发货并最终达成到货时间要求的淘宝网卖家订单予以激励。具体激励规则如下:

      一、激励要求

      1、发货时间要求:

      1)订单付款时间在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2日(年初九)期间的订单,于2020年2月7日(年十四)23:59:59前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

      2)订单付款时间在2020年2月3日(年初十)至2020年2月9日(年十六)期间的订单,于订单付款后的48小时内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

      2、到货时间要求:

      1)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均在同一城市/同一省份内的订单要求次日达;

      2)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均在江浙沪皖区域内/京津冀区域内的订单要求次日达;

      3)除上述情形外,若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已跨省的订单要求3日达,发货地址或收货地址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的订单要求5日达。

      注释:*x日达是指从物流揽收日期到妥投日期不超过x个自然日。

      二、具体激励政策

      经淘宝评估确认后,每一笔真实妥投并符合激励要求的订单,卖家将获得1元满折券的激励。每笔订单仅可获得1次激励。

      注释:订单是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

      三、满折券使用规则

      1、激励金额将以阿里妈妈满折券形式发放到受激励卖家的阿里妈妈超级推荐账户内。该满折券仅可用于淘宝网卖家在其开通的超级推荐产品上抵扣推广消耗使用,抵扣比例为消耗金额的99%。举例:卖家在超级推荐花费100元,系统使用满折券抵扣99元,卖家实际花费1元。

      2、由于系统无法对满折券进行实时抵扣,需卖家先充值消耗再进行满折券抵扣。为保障推广投放及时通畅,请卖家根据自身推广计划额度保持超级推荐账户内现金余额充足,系统将根据卖家实际已消耗金额进行满折券的抵扣。抵扣后账户内现金余额,卖家可以继续消耗或者申请退款。

      3、阿里妈妈满折券属折扣优惠,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亦不提供发票。

      4、淘宝卖家必须已开通阿里妈妈超级推荐的账户,否则将无法收到满折券。

      5、满折券的有效期为4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作废,淘宝及阿里妈妈不退款,亦不补偿,请卖家及时使用。

      6、其他规则以阿里妈妈发放满折券时的规定(如有),及阿里妈妈平台规则和协议为准。

      四、激励政策实施流程

      淘宝将于本次激励活动结束后整体核算可获得激励的订单数据,并最终于3月1日前完成阿里妈妈满折券发放,请卖家届时关注阿里妈妈营销产品账户并查收。

      五、特殊说明

      1、淘宝经人工或系统排查判定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如以获利为目的,或非实际消费需求而发生的交易),或买家账户与正常消费账户存在明显异常的订单,不属于本规则的激励范围。

      2、卖家不得以提供虚假信息、恶意串通相关方或者要求物流合作方提前点击揽收/投递等不诚信方式不当获取激励。此外,卖家应遵守《淘宝平台规则总则》相关要求。若卖家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无法获得全部激励权益(已获取的激励权益将被收回、已使用的激励权益需等额补偿),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扰乱市场秩序”进行处罚。

      3、卖家应遵守淘宝和/或阿里妈妈平台相关规则协议,如因卖家违规行为,包括商品或者店铺被处以下架、屏蔽、删除、扣分、限制交易、监管账号或者查封店铺等措施,导致阿里妈妈满折券无法使用的,淘宝及阿里妈妈将不进行任何退款、提现或补偿,并有权收回已发放的激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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