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换货升级为退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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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高票通过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计划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生效。对采用网络等方式的经营者提出,商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淘宝网将在3月起,全面推行商品的“七天退货”作为基础服务,原“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增值服务将于2月底下标。同时推出“退货承诺”,卖家可根据各品类商品的特性,通过交易合约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退货服务。(目前只支持35个类目,具体可点击查看,其它类目会逐步开放)
        
      卖家为什么要参加“退货承诺”?

      参加退货承诺后,在前台搜索时只要勾选“退换货保障“,就会优先出现有打上退货承诺标签的卖家。

      特殊说明:

      为体现卖家个性化的服务能力,展示更优质的服务能力突出卖家优势,3月底参加退货服务的卖家店铺服务的保障时效将调整为:自商品签收之日8天起,卖家可以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需要参加或者自行修改退货保障时效。

      如卖家店铺不需要退货服务承诺(若不参加退货服务承诺仍需按照国家新消法规定:商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可以在全网调整保障时效(3月底)之前进入“我是卖家-客户服务-消费者保障服务-交易约定-退货承诺”中设置取消即可,逾期未操作取消,系统将会帮助默认调整保障时效为8天起哦!

      退货承诺介绍:

      退货承诺是交易约定服务中的一种类型,指卖家承诺店铺内商品支持购买后退货的服务。卖家可针对不同商品设置不同的服务条件,如可设置店铺某一类商品的服务条件为:买家在8天内拆封亦可退货,退货邮费由买家自理。

      可设置内容:
      保障时效:商品签收之日起 8天、 9天、10天、 15天 (单选)。
      商品状态:不影响二次销售、影响二次销售(单选)
      承担费用:发货费用、退货费用、退+发货费用(单选)
      费用承担方:卖家承担 、买家承担(单选)

      卖家可以进入“我是卖家-客户服务-消费者保障服务”进行设置.

      Q&A:

      1、Q:退货承诺是否为强制使用?
      A:非强制使用,退货承诺是卖家自主承诺的服务,卖家可为不同的单品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承诺的内容也以卖家自行选择的为准,若店铺内部分商品不支持退货服务、可不选择。

      2、Q:退货承诺与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关系是什么?
      A:“7天无理由退换货“无法由卖家来自主承诺,”退货承诺“可由卖家自主承诺保障天数、保障内容、退货运费与保障人群相关的内容。

      3、Q:退货承诺是否支持卖家自行选择和组合?
      A:支持,如:卖家可设置商品A支持“8天内+不影响二次销售 +退货运费买方承担”,而商品B支持“9天内+不影响二次销售+退货运费卖方承担”。

      4、Q:设置了退货承诺后,“七天无理由”标志仍然存在,若纠纷因两者并存而出现的不同标准时,怎么办?
      A、依据“对买家有利”标准进行判断。

      5、Q:卖家是否可以根据不同的买家提供不同的服务?
      A:可以,卖家可设定分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承诺(根据在店铺内的购买金额与购买频次),

      6、Q:包邮商品发生了退货,发货与退货的运费可以不买家承担么?
      A:目前退货承诺费用承担方只支持单项选择,不可以同时选择,比如:因不喜欢原因退货的,卖家希望买家承诺发货与退货的运费,则选择承担费用:“退+发货费用”,承担方:买家承担。

      7、Q:我是卖家,系统帮我做了升级为退货合约,但是我不想参加退货合约,可以退出吗?
      A:亲,如果您想参加退货合约,请您在3月底进入“我是卖家-客户服务-消费者保障服务-交易约定”中找到“退货合约“,设置取消即可,您从七天服务下线开始有一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需要继续参加合约,如果逾期没有操作的话,系统将默认您继续参加退货合约,并将退货时间延长至买家签收商品8天起。

      8、Q:为什么退货合约最低保障时效是8天起了?之前不是说7天吗?
      A: 即将在315正式发布的新消法规定“对采用网络等方式的经营者提出,商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而退货合约作为一种由卖家自愿提供的服务承诺性质合约,需体现出高于新消法规定的服务, 因此退货承诺的最低保障时效是8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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