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手机卡市场管理规范》生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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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规范手机卡类商品发布及经营规范,维护平台运营秩序,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拼多多特制定了《拼多多手机卡市场管理规范》,并于2024年10月15日进行公示,该规则已于2024年10月23日生效。

    1.适用范围

    【一级分类“网上营业厅”】-【二级分类“手机卡”】-【三级分类“手机卡”】类目下发布商品的商家。

    2.商品及信息发布要求

    2.1商家应当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面(包括但不限于sku图、主图、主轮播图等)、推广页面、客服聊天工具、直播等任何向消费者展示的场景中清晰、完整展示套餐详情等商品信息,且不得展示与商品无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展示如下内容:

    (1)明确运营商信息;

    (2)明确月租金额,示例:月租金29元/月;

    (3)应以月度为单位展示套餐各项内容,不得以年度、季度等其他单位展示各项套餐内容,如,不得出现“年享3600G通用流量”、“季度享免费通话时长1000分钟”等月度以外单位的套餐信息展示;

    (4)明确手机卡包含的流量、通话时长等套餐信息:内含流量应明确流量类型属通用流量或定向流量及各类型流量额度(规范表述示例:月享国内通用流量5G+定向流量20G)、内含免费通话时长的应明确免费通话时长及免费通话时长限制范围(如有)(规范表述示例:国内免费通话时长100分钟/月);

    (5)如手机卡套餐存在特定优惠的,应明确展示优惠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展示优惠期间(含优惠生效时间、生效条件等)、优惠期月租金额、优惠期流量信息、优惠期免费通话时长信息、优惠前提条件(如消费者须充值一定金额方可享受优惠的,商家须列明)、各项优惠到账时间(如前述的优惠期流量信息、免费通话时长等的优惠具体到账时间)等;

    规范表述示例:首充50元激活号卡后,可享激活后前12个月每月月租9元,每月享国内通用流量20G+定向流量50G,每月享国内免费通话时长200分钟,前述优惠激活后72小时内到账;

    (6)须明确告知消费者首月套餐、套餐内容资费计算方式等相关信息,具体根据运营商政策、套餐政策不同展示,常见类型如:激活当月以原套餐按天折算月租费用、按天折算可享有的流量及通话时长;首月免月租,资费按优惠后套餐资费按天折算可享有的流量、通话时长;

    (7)须明确告知消费者手机卡归属地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须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可指定手机卡归属地、收货地址为手机卡为归属地等)。

    3.经营要求

    3.1商家应如实宣传,不得含有虚假、夸大、不实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应如实描述商品,商品的描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图片、属性、详情描述)应与实际提供的商品一致,不得出现如下禁止性行为:

    (1)不得宣称永久类套餐,包含但不限于宣称:长期套餐、长期卡、永久套餐、终身套餐等;

    (2)不得宣称商家可单方面更换套餐、运营商,如:若运营商审核失败,为确保您的使用需求,会为您轮转其他运营商类似套餐;

    (3)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运营商或商家应主动交付的商品或服务向消费者设置领取门槛,如要求消费者每月甚至每月固定时间主动联系商家方可领取返还话费、流量;要求消费者完成相关宣传等操作后方可领取返还话费、流量。

    3.2商家在经营手机卡商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运营商管理要求、平台协议、本规范及其他平台规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应严格按照消费者下单时对应商品详情页等各页面承诺内容提供服务,不得提供与商品描述不一致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与商品详情页等事先承诺内容不符的手机卡套餐、不符的运营商手机卡等;

    (2)不得违规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办理超出订单商品范围的手机卡等;

    (3)其他禁止性行为。

    4.违规处理

    4.1商家违反平台协议、平台规则或本规范之规定的,平台有权视情况对商家店铺和其关联店铺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处理措施:

    4.1.1对违规商品或信息采取降权、屏蔽、删除、下架、禁售等措施;

    4.1.2对已成交的违规商品订单操作关闭交易并退款;

    4.1.3对店铺内其他商品采取降权、屏蔽、删除、下架、禁售等措施;

    4.1.4店铺内全部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

    4.1.5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

    4.1.6解除协议、终止合作;

    4.1.7限制店铺资金(包括店铺保证金、活动保证金、货款等,下同)提现;

    4.1.8扣除店铺资金作为消费者赔付金,用于对受到商家损害的消费者进行赔付;

    4.1.9扣除保证金;

    4.1.10平台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4.2商家违反本规范之规定,给平台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平台除对违规商品、信息及店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外,还有权扣除商家店铺资金用以弥补平台或第三方的损失,并有权就不足部分进一步向商家追偿。

    4.3平台采取的违规处理措施不免除商家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以及平台协议、其他平台规则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商家违反本规范的同时违反其他平台协议或规则的,平台还有权依据相应协议或规则对商品或店铺进行违规处理。

    4.4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欺诈等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平台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报案以进一步追究商家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5.附则

    5.1.本规范于2024年10月23日首次发布生效。

    5.2.本规范规定与平台协议或平台其他规则内容冲突的,适用本规范;本规范未尽事宜,适用平台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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