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过技术操作将投入产出比做到盈亏平衡点以上,已经越来越难了。那么直通车的未来何去何从,什么样的情况下直通车能够接受亏损?
销量——但可能不是你所理解的销量!
说到销量,大家都会有感触,搜索的综合排序中相对比较靠前的,拿到大量搜索流量的宝贝,往往都是销量比较高的宝贝。所以很多做电商的朋友都会认为,只要销量高,搜索流量就一定会很大。
这个理解并不完全正确,这其中有一些误区,而因为这个误区,很多朋友开始了盲目冲销量的征途。
这些盲目冲销量的行为,大多认为自己只要把销量冲到足够高,就可以带来足够的流量权重。慢慢的,很多人开始用上了一些超高佣金淘宝客、亏本冲量卖吆喝的方法,甚至还有些人开始铤而走险,开始作弊补销量。
但是这样做真的有用吗?任何销量都会计算搜索权重吗?什么样的销量会计入搜索权重,什么样的销量不计入搜索权重?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判断标准。一笔成交是否计入搜索权重,看的是这笔成交是否有在搜索场景下的搜索行为。
我举个例子,例如有一个买家,他个子不高,于是想买一双内增高的皮鞋。接着他打开手机淘宝,在搜索框中输入了“男士内增高皮鞋”这个关键词,得到了这个关键词的搜索结果。搜索结果中有很多款商品满足“男士内增高皮鞋”这个搜索条件。这名买家挑选了其中一个进行了购买。
上面这个例子中,买家的这笔成交是通过搜索功能查找关键词,从而找到了自己想买的“男士内增改皮鞋”这款商品,并产生了交易。
那么这笔交易是满足了用户在搜索场景下的行为所表达出来的需求。那么这比成交,也会计入搜索的排序权重计算。
我们总结出一个信息,一笔成交是否计入搜索,判定条件是这个用户是否是通过搜索渠道成交的。那么直通车的关键词投放,自然搜索关键词查找,都会计入搜索权重。
我们在看一个例子,还是这名买家,依然是搜索“男士内增高皮鞋”这个关键词。但是这名买家刚刚找到自己心仪的一款鞋子。
这个时候虽然这个买家不是通过搜索渠道进行成交的,但是这个买家是先通过搜索找到了这款商品,然后通过购物车成交了这款商品,他的一跳来源是通过关键词搜索行为成交的,那么这比成交依然会计入搜索的排序权重。
还有一个例子
这名买家搜索了“男士内增高皮鞋”之后,把商品加入了购物车中。第二天打开手机淘宝,结果另外一家也销售“男士内增高皮鞋”的店铺,用钻展定向把广告投放给了这名买家。结果这名买家就在另外一家店铺成交了“男士内增高皮鞋”这个产品,那么另外的这家店铺,成交的这名买家,也是搜索了“男士内增高皮鞋”这个关键词,且是作为一跳来源,这笔成交也会计算搜索的排序权重。
通过上面的这两个例子,我们又总结出一个信息。如果一笔成交的一跳来源,是通过搜索关键词找到商品的,那么这比成交依然会计入搜索排序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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