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淘宝网食品行业发展,保障食品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淘宝网预对《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及临期食品争议处理规则进行调整。
《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变更后
第六条【商品发布】食品行业卖家需遵守《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关于商品及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
(一)在发布商品时,需如实描述,不得对商品的实际营养效果进行不符的宣传。
(二)对同一件商品的描述信息,特别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码、厂名、厂址、厂家联系方式、配料表、贮存条件、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品牌名称、包装方式、产地等信息在商品类页面各区块中(如商品标题、图片、属性区域、详情描述、后台品类等)都保持一致,使之相互匹配,保证商品各要素间的一致性;同时也需要保障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商品相符。
(三)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须在商品发布时如实勾选对应选项。对于保质期大于等于30天的商品(区域零售商品等特定商品除外),当其剩余保质期小于10天的,不得发布。
除上述要求外,食品行业卖家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定义表
4、临近保质期,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食品临近保质期的界定,参考浙食药监规〔2014〕14号: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
(一)保质期在两年(含)及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90天;
(二)保质期在一年(含)以上不足两年的,临近保质期为45天;
(三)保质期在半年(含)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四)保质期在90天(含)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五)保质期在30天(含)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六)保质期在10天(含)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七)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出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的实施细则》变更后
1、临保食品界定(参考浙食药监规〔2014〕14号: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
保质期在两年(含)及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90天;
保质期在一年(含)以上不足两年的,临近保质期为45天;
保质期在半年(含)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保质期在90天(含)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保质期在30天(含)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保质期在10天(含)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以卖家发货之日起算为准,“发货”的定义详见发货规范。
此次规则变更将于10月16日正式生效,生效后,淘宝网可对保质期大于等于30天但剩余保质期小于10天的食品类商品(区域零售商品等特定商品除外)进行下架不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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