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狂欢节,到现在余温还在,肯定有不少网友现在还在等待双11剁手后的战利品。昨天,开淘小编在朋友圈看到一篇《‘双十一’狂欢后的思考》的文章,不禁心生愤懑。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少网友看完感慨万千,本来捕捉野生鸟类已经是不对的了,竟然还有卖家放到网上作为宠养鸟售卖!文章的作者“小小”说,自己从小就喜欢鸟类,初二时,在科学社的指导下作了一个有关改善人鸟关系的课题,由于实验需要,便在网上搜索招引喂食器,一次无意间的搜索,竟让“小小”在淘宝网上发现了竟然有卖家在贩卖野生鸟类作为宠养鸟,比如说伯劳、红点颏等,而且还有不少卖家同时在售卖全球濒危的鸟类!
于是,“小小”把自己发现的问题,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给了淘宝,不料邮件又被退了回来,但是“小小”不甘心,又用快递寄给了阿里巴巴总部,无奈没多久又被退回来。因此,“小小”在订阅号上发表了《双十一狂欢后的思考》的文章,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关注到这一现象。文章一经发布,广大网友看完感慨万千,默默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不约而同的开始转发分享。
随后,便有记者关注到这个问题,同时联系到了淘宝的公关团队反应这个问题,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说,对于“小小”反映的问题,他们也很重视,但是由于一些系统的原因,“小小”投递的邮件和快递又被退回了。他们会加强淘宝的监管,但是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一些卖家会打着插边球,在商品中规避“野生”等字样,淘宝也有专门的举报通道,一经查实,会及时处理的。
小编看见网上还是有许多店铺在售卖野生鸟类,并且评论里还有反应说收到后小鸟已经死亡。针对这些情况,小编心里真不是个滋味,淘宝网兜售野生鸟类,毫无疑问,这是不可以的。
那么我们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这么办呢?
1.如果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110报警。
2.如果发现违法出售、购买和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森林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并对其出售濒危物种制品的情况进行记录,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小编去收集了一些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提醒大家野生动物一律不得收购、运输、出售、猎杀。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淘宝网兜售野鸟,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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