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工商总局正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等。“工商总局新规”出台 淘宝上的这些违规广告该怎么办?
此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曾发文称,网络交易平台内部的检索服务其实也是一种搜索引擎,即“设立在网络交易平台内部的购物搜索引擎”。赵占领以淘宝举例说,“用户在淘宝内搜索各项商品时,会看到与搜索关键词相关的商品搜索列表,该列表由左侧搜索结果、右侧搜索结果、底部搜索结果三部分组成。用户通常可能认为所有的搜索结果都是根据自己设置的搜索词、筛选条件所自然排序的内容,其实不然;商品搜索列表的左侧上端部分搜索结果、右侧搜索结果、底部搜索结果其实都属于付费搜索信息服务,也就是通常商家所购买的淘宝直通车服务。”
根据淘宝直通车官网http://zhitongche.taobao.com上介绍内容,淘宝直通车的产品原理是“卖家设置与推广商品相关的关键词和出价,在买家搜索相应关键词时,推广商品获得展现和流量,实现精准营销,卖家按所获流量(点击数)付费。卖家加入淘宝/天猫直通车,即默认开通搜索营销”;淘宝直通车亦在其官网上明确自己是“最大购物搜索引擎”、“通过关键词锁定买家……使投放更精准”。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笔者特意前往淘宝进行验证,发现淘宝依然未对付费搜索内容进行显著标识。
笔者同时发现,淘宝上不少卖家经常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绝对化语言进行广告宣传。另一方面,夸大效果的虚假宣传也屡禁不止,如一些保健品的宣传:降血压、三高、防治贫血、预防糖尿病、预防肿瘤、预防脂肪肝等;一些化妆品则使用:肌肤多少倍透亮、几天焕发光彩等虚假夸大效果。
事实上,这只是淘宝违规推广的冰山一角。在“冰山”之下,不少淘宝卖家为了在偌大的淘宝平台“存活”,不惜通过非法竞争提高成交量和口碑。比如今年315曝光的补单现象,比如滴滴代注册这种奇葩商品,比如让人哭笑不得代骂服务。除此之外,出租男女朋友、分手险、渣男测试、微博提升粉等种种“奇葩”商品,不但挑战了公序良俗,还存在一定的集资诈骗风险。
上述案例充分表明,中国互联网广告业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内部的付费检索服务仍然“无法无规、野蛮增长”的原始时代,希望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起点,一个透明、干净的网购环境由此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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