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喜欢在网站上购物的市民,支付账户需要实名制了,可能也将不能再使用信用卡为账户充值了。此外,月充值额度高于1000元的,其支付账户必须与银行账户挂钩。开淘网的小编近日从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了解到,人民银行最近公布了《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支付业务发展进行规范。
支付宝等支付账户需实名
《征求意见稿》要求,开立网上支付账户需实名制,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个人客户申请开立支付账户时,支付机构应登记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身份信息,并对客户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等基本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此外,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收付金额超过1万元,个人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月收付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或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5000元的,支付机构还应留存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信用卡禁向支付账户充值
据了解,目前,不少网购族中利用网购进行信用卡**的方法,具体操作就是先用信用卡给自己的支付账户中充钱,但是钱充值后却并不用于网购,而是退还到与该支付账户绑定的其他银行卡上。这样做无疑有很大的风险,同样也会助长恶意透支,为信用卡非法**大开方便之门。
新规实行以后,这个漏洞将被堵死。按照征求意见稿,客户应通过银行关联账户为支付账户充值,月充值额度高于1000元的,其支付账户必须与银行账户挂钩。无关联银行账户的,可通过非关联银行账户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的同一支付机构预付卡为支付账户充值,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为支付账户充值。
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对网上支付账户开立实行实名制,这也是继微博实名制之后,国家为了规范互联网市场采取的又一举措。此举将给网上支付市场上一把“安全锁”,让广大网民购物安心。
时下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正在以史无前例的步伐飞速增长。网购热潮的兴起,也带动了网上支付的快速发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目前网上支付确实存在着漏洞与不足。互联网安全已经成为网上支付发展的最大绊脚石。快速增长的互联网用户,加大了中国互联网安全的挑战。市场预计2012年中国的网上支付总额仍将爆发式增长,在此环境下,网上支付急需一把安全锁。实名制由此将成为保障互联网网上支付安全的关键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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