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网店的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初涉网购的消费者来说,选择正规网站来进行网购能大大降低上当受骗的风险。如果你没有足够的防骗经验,千万不要随便进入不知名的网购平台进行网购。
三类“网络钓鱼”您可别上当
“网络钓鱼”是一种网络欺诈行为,指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URL地址以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危险的HTML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而获利。
案例一:偷梁换柱,把消费者从真网站带到假网站。刘小姐在某知名网站搜到一家店铺打算购买商品,与店家联系后对方声称店内有活动,于是按店家要求加了QQ号继续砍价,之后店家以修改价格为由给刘小姐发了一个链接。刘小姐没有想到的是,点开链接后,她已经脱离真网站打开了冒牌的钓鱼网站,当她付款了200元后,才发现自己的账户里根本没有购买记录。
案例二:借刀杀人,利用搜索引擎吸引点击。车主邵先生为图方便,上网搜索“中石化充值网站”,付款5000元给自己的加油卡充值。事后经过查询,他发现钱迟迟没有充到自己油卡里。隐约觉察到自己被骗的邵先生急忙拨打官方客服热线,才知道之前搜到的充值网站是钓鱼网站。
案例三:趁火打劫,连哄带吓制造恐慌。在危害特别重大的网银“钓鱼”诈骗中,不法分子通常以银行名义群发诈骗短信或邮件,通过“网银口令升级”、“冻结银行账户”等诈骗信息,恐吓人们在钓鱼网站上输入网银账户密码“解冻”,在口令有效期内快速转走账户资金。
律师第三方支付尚存法律空白
对此,开淘网的小编采访了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的孙东清律师。孙律师表示,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专门针对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他说:“网上交易后期,消费者和网络骗子都脱离了淘宝网站,转而使用其他聊天工具。因而,对于消费者受到的损害,淘宝方面应该是没有任何责任的。”那么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没有责任呢?对此,孙律师表示,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其支付规则中对消费者进行了提醒,那么就不应该负责;反之,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副主任乔聪军认为,在此类案例中,消费者和支付企业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我认为支付企业完全有能力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比如在消费者进行网上结算时,设置一个提醒的对话框。”他表示,就是因为一些支付企业没有尽到通知的义务,才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其次,我认为在受骗的过程中,消费者自己也有一定过错。有些消费者是因为贪便宜而上当,没有完全按照正规交易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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