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付通交易通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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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财付通中介保护交易,是指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明示接受财付通公司作为网络交易中介,使用财付通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及信用中介(代收付货款等)服务的网上交易。

      2、财付通公司所提供的代收付货款服务,只接受您通过财付通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中各指定合作银行所提供的网上银行或财付通公司允许的其他汇款方式转入财付通公司账户的款项,而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向财付通公司账户转入的款项。

      3、您可以通过财付通公司为您开立虚拟的财付通账户(以下简称“财付通账户”)查询并管理使用您转入的款项。如您涉嫌利用您的财付通账户从银行信用卡中套**金(以下简称“**”),财付通公司有权拒绝您自财付通账户向您指定银行账户转账的请求(以下简称“提现”),并根据您的指示将涉嫌**的款项退返到相关的交易信用卡中,且有权将这一行为告知相关发卡行。

      4、如您涉嫌通过财付通账户进行虚假交易或盗用他人银行卡、财付通账户资金,财付通公司有权在未取得您同意的前提下限制您对您的财付通账户的管理权限,并撤销相关交易,直至财付通公司或公安及司法机关完成对您财付通账户的核查。财付通公司经过核查后,有权对相关交易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公布。

      5、当交易双方选择并确认财付通中介保护交易后,在买家还未向财付通公司付款时,财付通中介保护交易管理系统显示此时双方的交易状态为“等待买家付款”。在此情形下,卖家可根据交易双方的约定变更交易价格,或者主动结束该笔交易。######

      6、在买家向财付通公司付款后,财付通中介保护交易管理系统自动即时将此付款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卖家,且卖家的财付通账户管理系统内交易管理页面显示该交易的状态为“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在此情形下,卖家应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

      7、在卖家发货后,卖家应主动登录财付通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及时更改该笔交易的状态,填写正确的发货信息以确认发货。卖家在财付通中介保护交易管理系统中确认发货后,交易管理系统下该笔交易的显示状态应为“等待确认收货”。

      8、在买家收到商品后,如对所收悉的商品数量和质量均无异议,则应及时履行确认收货义务,即主动登录财付通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完成确认收货流程。买家在财付通中介保护交易管理系统中确认收货后,财付通中介保护交易管理系统将自动把相应的货款计结到卖家的财付通账户,并计入卖家财付通账户的余额。在此情形下,交易管理系统下该笔交易的显示状态应为“交易成功”。

      9、自买家成功付款给财付通公司后第25个小时起,至买家签收货物并在交易管理系统确认收货之前,买家可以在交易管理系统中向财付通公司申请退回所汇付的款项,但财付通公司退款的前提是:买家与卖家必须一致同意财付通公司退款,其中,卖家应在财付通中介保护交易管理系统中进行同意退款的操作。如买卖双方无法就退款达成一致,则买卖双方可以要求财付通公司协调,并同意接受财付通公司依其判断确定款项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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