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使用新规范
16302人阅读
  •         2011年6月8日,淘宝新规则对直通车的使用做了新的修订,淘宝开店教程的小编给大家说说:

    一、依据及总则

            为有效规范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的使用,根据《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协议》,制订本使用规范,本使用规范系对《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协议》的有效补充。
            淘宝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淘宝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范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二、规范内容

             使用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时,用户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一)一类违规行为

            是指违反《淘宝规则》,发布违禁信息的行为。

    (二)二类违规行为

            是指违反《淘宝规则》,进行滥发信息之第(一)款和第(二)款所列的任一行为。

    (三)三类违规行为

     1. 三类严重违规行为

    是指用户推广以下商品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键词、推广标题、推广图片和宝贝详情页面等)的行为:

    1)保健食品(淘宝商城用户除外);

    2)天然粉粉食品,如将食材或药材通过高温烘干直接打碎,有一定功效的粉末状商品;

    3)以减肥、丰胸或壮阳为功效,使用方式为口服、涂抹或注射的商品;

    4)除计生避孕套、情趣内衣、试纸(排卵和验孕)、体温计(排卵)外的成人用品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器具类、液体避孕套、G点套、医用医疗器械等;

    5)情趣内衣使用真人穿着的图片作为推广信息;

    6)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类目下的商品(淘宝商城卖家和信誉一钻或一钻以上的卖家除外);

    7) 数码电器类二手商品;

    8) 彩妆/香水/美妆工具二级类目香水下的商品(淘宝商城卖家、全球购卖家和已加入假一赔三服务的卖家除外);

    9) 美容护肤/美体/精油二级类目面部护理套装下的商品(淘宝商城卖家、全球购卖家、已加入假一赔三服务的卖家除外);######

    10)品牌手表/流行手表类目下的商品(淘宝商城卖家、全球购卖家、已加入假一赔三服务的卖家除外);

    11 ) 运动鞋(包括运动鞋NEW)、运动服/运动包/颈环配件类目下的商品(淘宝商城卖家、全球购卖家、已加入假一赔三服务的卖家除外);

    12)腾讯QQ号码;

    13)涉嫌侵权或误导消费者的商品或信息,如超A、高仿、1:1、水货等;

    14)未经淘宝明确授权,在会员名、旺旺ID、店铺名、店铺介绍、商品名、商品介绍、淘宝直通车指定信息及其它与淘宝网相关的信息或其载体中使用以下信息:淘宝(或阿里巴巴集团或其旗下企业,下同)或其网站(包括其中的频道、类目、空间等等及其分支)、产品、服务、活动、业务、技术等的名称、商标、标识、域名、宣传语、特征性词语、图片、图形、造型、形象、电话、地址等及其拼音、谐音、翻译等;淘宝管理人员的照片、形象、姓名、花名及/或其拼音、谐音、翻译等;可能使他人误以为该用户与淘宝有某种关系(普通会员关系除外)的其它信息,包括与上述内容相近似的信息;

    15)其他淘宝认为不适合使用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2. 三类普通违规行为

            是指用户推广以下商品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键词、推广标题、推广图片和宝贝详情页面等)的行为:

    1)封建迷信色彩的商品或信息,如符咒、巫蛊人偶、冥镪类商品等,或“祛病”等描述;

    2)导航仪含电子狗功能的描述;

    3)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描述或使用与他人进行比较的描述,如“最佳”或使用“淘宝最低价”的信息等;

    4)虚假、夸大、承诺性的描述,如使用“治疗”、“治愈”、对商品以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名义进行现身说法式包装的信息等。
     
    (四)四类违规行为

    是指用户推广以下商品或信息,或进行不适当地推广行为:

    1.推广图片或者推广标题与商品信息不相符;

    2.使用与所发布的商品无直接相关性的关键词或淘宝认为不适宜使用的其他关键词;

    3.《淘宝规则》限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

    三、处罚

    1.淘宝直通车用户违反本规范规定,发生任一违规行为的,淘宝有权删除相应的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键词、推广标题、推广图片),情节严重的,淘宝并有权中止淘宝直通车用户的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

    2.淘宝直通车用户违反本规范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删除相应的推广信息外,淘宝并有权终止向淘宝直通车用户提供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且不退还账户中剩余的软件服务费(包括赠款):

    1)一类违规行为累计达三次以上的,或违反《淘宝规则》,发布违禁信息,被累计扣分达36分以上的;两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2)二类违规行为累计四次以上的;

    3)严重三类违规行为累计五次以上的;

    4)普通三类违规行为累计六次以上的;

    5)违反《淘宝规则》,侵犯知识产权,并被累计扣分36分以上的;

    6)《淘宝网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中止或终止的;

    7)其他淘宝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形。

    四、其他

    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日:2009年6月24日。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修订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规范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2.本规范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发表评论
    昵称
    问答
    网上开店
    淘宝运营
    活动大促
    其他

    ©Copyright ©2007-2017 www.kaitao.cn (开淘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