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认为淘宝对中国C2C(B2C)市场,最大的贡献就是创新性的建立了一个相对有效的“信用体系”,解决了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的一大难题——诚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淘宝的信用体系已经超越了线下的见面交易给买房带来的安全感。
伴随着淘宝的壮大,淘宝信用的价值,也不断的被提升。而淘宝信用体系建立之初所隐藏的一些弊端,也就凸显出来。也就直接或者间接的造就了“补信用”这个“产业链”的出现。
我认为淘宝信用体系,现在至少存在以下几个弊端:
1. 信用评价体系单一
淘宝的信用评价体系,集中围绕在“诚信”上。从淘宝最初的设计和对信用评价的描述就不难看出,淘宝对于“评价”,主要是希望解决交钱不给货,假冒伪劣等 非常明显的欺诈行为上。而这些只是一个交易的基本底线,交易中的及时性、服务的准确性以及宝贝描述的准确和全面等很难判断。
经常会遇到一些买家报怨卖家的服务态度恶劣,或者宝贝介绍夸大、不准确,都无法通过“信用”这个简单的指标来衡量。
而且信用评价体系仅仅在交易完成后才可以,而交易完成是以买家确认收到货为标准。这就客观的造成了,在收到货之前的服务和质量都很难评分。卖家甚至可以以 不发货、缺货为借口要求买家终止交易或者延期交货。利用这个弊端,有很多淘宝商家发布虚假的低价商品。但是在描述中,要求买家接受商品的真实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淘宝的查处也只能解决一小部分问题。
2. 信用计算体系简单
现在淘宝的信用评分很简单,每一单交易评一次,每次算一分。不管交易额,不论交易类型都“一视同仁”。针对这种规则,商家通过销售常用的、低价商品来“合法补信用”,然后再转去销售高价商品就成为了一个“惯例”。
大多数常用的、低价商品(比如手机费充值、游戏点卡)都是非常标准的商品,价格也很低,需求广泛,成交量大,基本上一成交,买家也不会有什么不满意的。甚至有不少卖家,通过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方式来“合法补信用”。
3. 评价单方向影响太大
淘宝评价体系,现在基本上对卖家的影响很大,但是对买家却无关紧要。这直接或者间接的鼓励了同行之间的恶意评分、恶意攻击的存在。任何一个卖家都可以注册一个小号以买家的身份去购买竞争者商品,并进行恶评。
4. 信用累计效果太重
淘宝的信用体系,自建立之初,发展到现在6年时间了,信用就开始可以累加。虽然能够坚持6年如一日的提供优质服务的卖家弥足珍贵,但是,这种累加的体系,必然给后来者带来追赶成本过高。迫使后来者,如果不“补信用”就很难在淘宝“立足”。
以下是我对淘宝信用体系的一些创新建议:
1. 丰富评价体系,一方面,增加交易过程中的部分关键点的评价流程;另一方面,丰富评价的目标(比如:诚信交易、服务态度、服务及时性);
2. 增加信用评价权重参数,对新注册买家或者大量给于恶评、好评过于集中等可能存在作弊嫌疑的买家,给于信用评价权重调低;
3. 丰富信用计算体系,根据评分的基础数据,结合交易量、交易额、买家卖家地域、是否支付宝交易、交易确认时间(拍下来,马上出货,立即确认的实物交易,极可能是虚假交易)等多个综合指标来计算信用值;
4. 将信用累计值作为参考值,将最近3个月或者半年的信用值(或者平均值)作为主要信用展示指标。降低后进入者的“追赶成本”;
在中国这个信用缺失的社会,电子商务要想发展,“诚信”永远是必须绕不开的问题。淘宝通过创新的“信用评价”体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诚信问题,但是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创新,必然在发展一定时间后,爆发出很多问题。
我认为,近一两年来,淘宝调整信用体系对卖家带来的冲击,都是在所难免的。但并不是不可避免的,淘宝应该深入思考,逐步完善,而不是希望通过“搞运动”的方式来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