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牵头保障安全
在新加坡,政府很早就将网络购物的管理纳入法规政策的范围之内。2003年,新加坡政府被世界经济论坛评为全球三大“电子政府”之一。新加坡政 府最早于1996年提出“电子商务温床计划”,又先后于1998年和1999年制定并通过了《电子交易法案》和《电子交易(认证机关)法规》,消除电子商 务发展的安全障碍,并确保网上交易者获得全面、安全和高质量的服务。
为了使企业和消费者能放心安全地进行网上交易,新加坡政府还引导企业参与安全协议的制定推广,以及电子支付系统的建设。
德国:网上购物受到监管
德国网上商店有两类。一类是专门做网上交易的商店。这类商店可通过电脑指令从生产厂家或流水线上直接发货,因而可以大大降低销售成本。另一类是普通商店的延伸。也就是说在做好商场销售的同时又开辟了网上商店。
德国网上消费安全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管制。2000年,德国颁布了专门针对网上购物的法规,对销售商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很大程度 上消除了人们网上购物的担心。二是消费者保护协会的保护。德国消费者协会的一大特征是具有官方背景。德国消费者协会都挂靠在各级政府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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